輕度腦創傷個案(上):車禍意外讓律師不得不放慢腳步
2024-02-26
二○一五年的某月某日,是個再尋常不過的日子,但對黃先生來說,那天無所不在,卻又無處可尋。
無所不在,是因為那天的一場意外,後遺症至今仍深深困擾著他。
無處可尋,則是自從那次意外以後,他的記憶力大不如前,已記不得那場意外到底發生在何月何日。
他唯一記得的是,那天一大早他一如往常騎機車出門,準備到一溪之隔的台北市上班。中正橋引道上的左轉專用燈亮起,他才剛要左轉,就被左後方一輛闖紅燈的車子從側面高速撞上。
當他再次醒來時,已躺在永和耕莘醫院的急診室,隨即被轉送到部立雙和醫院救治。除了手腳幾處擦傷外,並無明顯外傷,但因被疾駛而來的車子撞上,肋骨斷了八根,還合併血胸(編注:胸腔受到鈍擊或穿刺傷等,造成胸腔損傷出血),連呼吸都會痛。
由於昏迷時間超過二十分鐘,黃先生被診斷為腦震盪,有必要留院觀察,因此他在醫院躺了十幾天,直到確認沒有其他嚴重的腦部傷害,斷掉的肋骨也逐漸癒合,才出院返家。
思考方式從理性變感性
在家休息幾天後,和朋友合開律師事務所的黃先生再次出庭。當天的書記官和他很熟,發現那天他的邏輯完整性明顯下降,以前開庭時他都可以非常順暢地和法官答辯,可是那天卻常講到一半就突然頓住,隔一、兩秒後,才又繼續講下去。
黃先生自己也有同感。他以前每次出庭都是信心滿滿,不管和法官應詢答辯,或是和對方委任律師交叉詢答,他每講一句話,腦中其實已浮現接下來要講的三、五句話,所以可以毫無阻礙連貫地一路講下去,現場負責記錄的書記官幾乎不用更動一字一句。
反觀那天開庭,他還特地帶了張紙條,上面寫滿當天要講的重點。因為他相當清楚自從出車禍後,記憶力下降,思緒無法集中,組織及邏輯性也較以前鬆散,深怕萬一講話前後不一,甚至講錯,那就糟了。
儘管如此,那天的表現還是不盡理想,他常講到一半就停下來,請書記官把剛講的某一句話修改一下,甚至整句刪掉,這是他多年律師執業生涯中從未有過的情形。
律師是個和邏輯、文字息息相關的行業,自從發生車禍以後,他感受到自己的邏輯完整性明顯下降,只好用比較感性的東西去填補那個空缺,他的思考方式也跟著改變。
對於這種「理性下降、感性上升」的改變,剛開始他還有點不太習慣,但時間久了,倒也樂在其中,常自我安慰這何嘗不是件好事。
從聲音記憶改為圖像記憶
車禍後的另一個改變,就是記憶力下降,以及隨之而來的因應之道。以前和客戶交談時,對方唸出一組電話號碼,他只要在腦海默唸一次就記住了,而且相當確信那組已記在腦海的號碼不會弄錯。
這種透過聲音的記憶方式,在車禍後就不管用了。比如「一二三四五」這組數字,他以前在腦中默唸一次就可以記住,現在則要唸個三、四次,再三確認這組數字的正確性。可是當他默唸到第四次或第五次時,就可能只記得其中的「二三四」,前後的「一」和「五」在複誦過程中竟不見了。
因為透過以前慣用的聲音記憶方式,沒辦法將這組數字很快放進他的腦袋裡,他只好改用圖像來記憶,把「一二三四五」這組數字圖像化,再記到腦海裡面。
從此他才知道,原來自己擁有聲音和圖像兩種記憶方式,聲音和文字邏輯的記憶是連在一起的,而圖像記憶則是另一個區塊,既然聲音和文字邏輯的記憶強度下降,就只好改用圖像記憶來彌補。
自從把記憶方式從聲音改為圖像後,影像就會不時在腦中浮現,他再根據腦中的影像或場景說話,用來描繪場景的形容詞也跟著變多。他仔細比較後發現,以前的記憶大多是文字或數字,影像很少;現在則相反,影像變多,文字和數字則少了很多。
整體而言,黃先生自認不管是邏輯性或是記憶力,最近幾年都明顯變差,他確信是車禍造成的後遺症。為了找回自我,他曾斷斷續續回想當年車禍後,被送到永和耕莘醫院和雙和醫院的片段回憶。
本文經讀書共和國授權節錄自發光體出版<輕度腦創傷其實很傷! 別忽視它帶來的影響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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