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友變情敵?—好男人絕不跟好朋友分享


現今社會競爭激烈,低薪資、高工時、高房價、大環境不景氣所造成之影響,每個人都承受著不同面向的壓力,年輕族群面對升學與工作時,必須承受來自家庭之期望與同儕間之壓力,可能因此感到無力而對未來不抱任何希望,中年族群則是承擔上有高堂、下有妻小,被薪資收入與生活開支等各方面經濟層面的問題壓得喘不過氣,而逃避是人性的自我保護措施,若能逃避就不用面對所有的問題和困境,但問題還是沒有解決,或許逃避可以讓自己喘口氣、調整心態、平復情緒,讓休息夠的自己能用更正向的態度面對困境,但若選擇用自殺來逃避,一切將無法挽回。


麗華(個案化名)感到十分苦惱,因為她愛上了好友文芳的男朋友志良。每當文芳和志良吵架時,都由她出面充當和事佬,經過多次的拉攏與聯繫後,麗華漸漸感到文芳不懂珍惜,而為志良抱屈,然後她突然發現:自己竟開始為志良牽腸掛肚,甚至找許多的機會去見他。她該怎麼辦?


充當和事佬的第三者,往往在沒有戒心之下,愛上了受委屈或痴情的一方。雖說大家都是單身,可以各憑本事追求,但偏偏大夥兒又是熟識的朋友,「乘人之危」、「橫刀奪愛」總是說不過去。可是「既然文芳不懂珍惜,兩人也不適合,為什麼不能讓我去愛志良?」麗華為此困擾不已。


就普世價值的人情世故來說,人與人的交往自有一定的倫理道義,不論文芳和志良的情況如何,當兩人還存在男女朋友關係時,麗華就是「第三者」。尤其案例中麗華還扮演著和事佬的角色,幫忙調解勸和之時,立場是否容易有偏差,難免給人不太道德的觀感聯想。


再者,個案中大家都是單身,麗華也發現志良值得去愛的優點,當然可以去追求,但整個案例中,還必須考慮志良本身的意願及想法,還有麗華究竟是愛上他,或同情他?





「當三方關係尚未釐清之前,談什麼都是不適合的。」


麗華目前應該做的是從三角關係中跳出來,不要讓自己模糊了好友處理戀情的焦點,否則,若文芳與志良兩人分手,不論麗華如何的「清白與客觀」也難辭其咎,更容易受到朋友的責難,搞不好志良也不會感激他,弄得三個人無法再做朋友。


等到文芳和志良真正分開之後,麗華再作評估,該如何、何時去向志良表達愛意,或許較妥當。人與人的交往,本來就沒有「可不可以」的問題,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交友的選擇負責任。


此外,有些離婚婦女在追求第二春時,對象也是與前夫共同的好友,不少人都會擔心:如前夫的反應、共同朋友圈的流言等等,這與上述麗華的個案本質卻又不同;反倒建議,追求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上,不必去管對方曾是誰的朋友。當然,在成人世界中,總有些閒言閒語需顧慮,故相愛的兩人必須有心理準備共同去克服,只要心態穩固,不要搖擺不定,自然能得到周遭朋友的認同。同時也建議雙方不妨將交往時間拉長,有助於克服外來干擾,並好好溝通,也才能真正尋得第二春。


雖說單身就有資格去公平競爭,但感情卻不能像「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」更何況「橫刀奪愛」與「乘虛而入」,都有違朋友間的倫理道義,所以在當事者仍是戀人關係時,第三者得保持客觀與中立,不要介入太深。





別讓自己成為被利用的工具


不過,這般的「第三者」真的就是不道德嗎?就該受到指責嗎?


先不論「第三者」該不該、能不能的問題,就個人的角度來看,不妨先問問自己還要不要這個朋友?友誼與愛情如何取捨?你能否安心的去經營這段戀情?如果你的價值觀讓你決定選擇忠於自己的感情、勇於追求自己的愛情,那麼你就該擺脫這些陰影、做好可能受到指責的心理準備;要是你覺得自己傷不起朋友,無法忍受外人的指點,如此抱著不安與愧疚的心態去談感情,恐怕是得不償失的。重點是,只要你在擔任第三者和事佬的角色時並沒有惡意破壞、攻心計搶人所愛,是不必覺得心不安;而在處理的技巧上若能考量「元配」立場, 也稱不上是自私,畢竟站在一個獨立人格與自我引導的成人立場,且三人非婚非嫁的關係,何罪過之有,或許對你等三人都是感情路上的一種學習。這般非道德因素所能評量的觀念,也值得現代男女重新思考。


最後要提醒「第三者」的是,小心別讓自己成為被利用的「工具」,以利對方將其與「元配」的關係結束掉,或對方逃避解決問題感情的藉口;再說,在做選擇決定之前,先確定自己非一廂情願,且最好等到其「原戀情」有個了結後,再開始你的新戀情,才不會傷人又自傷。


至於覺得自己受傷最大的「元配」,也給一些建言:人與人的緣分是建立在彼此的合適度,沒有誰贏誰輸的問題,如果你的好友真的比你更適合對方,你反而應該祝福他們、樂觀其成。

下一篇
失戀重生

我要協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