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「工作能力」?
2006/05/03
在職場上的「工作能力」,大概可以分為專業力、執行力、學習力三部分。有時我們會發現,兩個專業知識差不多的同事去執行類似的任務,結果卻往往不同;有時專業知識相對較低的同事,處理起事來,反而得到比較好的結果。為什麼會如此呢?因為除了「專業知識」外,還包括執行、處理事物的方法與經驗(即「執行力」);以及學習、反省檢討的能力(即「學習力」)。
執行力
「執行力」首先要掌握事情的輕重緩急,任務的執行往往要經過階段性、漸進的方式去推展。執行任務時,必定會需要與其他人溝通協調,因此「溝通力」也很重要。你需要利用宣導的技巧與方法,把一群人組織起來,依據彼此的專長或組織賦予的功能,妥善的「分工合作」,才可以將任務順利完成。
學習力
「學習力」,則是專業知識、執行力兩方面能否持續成長的關鍵所在,也是個人能力的基礎。學習力最重要的是心態、正確的學習方法以及持續地自我檢討。「心態」指的是學習的動力,必須找到可以激發你熱情學習的方法。「正確的學習方法」要掌握「重點」,先了解事物的全貌、骨架,再找出最關鍵的地方,打通重要的關節,才能讓學習順暢。「持續地自我檢討」最重要,找到自己失敗的原因、可以做的更好的地方…,這是自我成長的最好方法。
工作能力的成長,必須三方面均衡的發展。有些人專業知識非常豐富,談起事來頭頭是道,可是到了實際執行時,得到的結果卻是奇差無比。事實上,只有專業知識而缺乏執行力,並不足以成事。沒辦法執行落實以得到最後結果的話,絲毫沒有價值可言。
反過來說,如果執行力很強,但缺乏專業知識的話,則因為無法正確地分辨、判斷事物,很容易把任務執行到錯誤的方向去。雖然最後還是把事情做出來了,但是卻沒有把事情做「對」,這種情況同樣無法產生好的結果。
專業知識、執行力、學習力是能力的三大部分,一個人必須這三者兼具才可以稱得上「有能力」。學習力是個人能力的基礎;具有專業知識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與判斷,避免走錯方向;而執行力強,才能讓事物產生結果與價值來。唯有三者同時注重、均衡發展,工作能力才可真正地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