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殺在學生同儕間造成的效應:困境與解套
2021-10-22
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,但是也可以就此打住,只要我們好好處理。自殺後的模仿效應,在一些明星選擇自殺新聞事件後,常常屢見不鮮,例如張國榮輕生後,香港持續一波年輕人的自殺潮,可見看見他人的自我傷害行為,每個人多少都會被挑起內在對生命的隱藏焦慮,這樣的現象在兒童青少年的校園事件中,更需要被重視,畢竟孩子們的自我掌控力和覺察的成熟度,仍然處於發展中的曖昧階段,他們不足以完整地面對及消化內心複雜的情緒和慌亂,需要大人世界的結構性引導,讓他們一點一滴層次性的處理自己的多元焦慮。
同學的自我傷害行為,大致上可以分為自殺行為和類自殺行為,前者是純粹想死(例如:在幾乎沒有人會發現的時間地點,採取激烈致命的方式自殺,像是上吊),後者並非想死,而是以自殺為名,來達到吸引他人注意,或是操控別人接受自己想要的目標(例如:選擇在容易被同學發現的教室內作勢要割腕,或是在上課時間跟同學說他心情不好要去頂樓往下跳,並且發佈限時動態);其實這兩者都會有模仿效應,也會引起同儕間的複雜心情,但是前者帶來的衝擊可能更大。
同儕們內在世界被挑起許多可能的面向, 首先是有人會擔心同學的生命安危,即使他無法準確判斷同學採取的手段是否致命(例如:同儕常會過度擔心同學割腕會死掉),因而有時候會引發不完全符合現實的焦慮;自責是助人者最不樂見的情緒,同儕會認為一定是自己的因素,心裏想著是否是我的錯,所以朋友會選擇自我傷害(例如:氣自己沒有事先注意到好朋友的輕生訊息,怪自己之前跟朋友吵架讓他心情不好);有些人會以生氣的方式表達這些焦慮,對於同學的自我傷害,認為對方就是一個班上的麻煩人物,他就是精神有問題,本來就討厭他,現在更是;少數同儕則表現事不關己,忽略同學的傷害行為,認為這很正常啊!也隔絕自己所有的內在聲音(但事實上是有情緒的,只是不表現出來),有少數的同儕,會出現日後在壓力大時,選擇一模一樣的自我傷害方式,但是只要上述反應及早被偵測及透明化討論,這些模仿效應出現的機率將被減低?上面這些種種心情,都是常見的後遺症,都不能算是不健康,但是濃度過強,勢必影響他自己的自我概念,以及後續的人際關係品質。
去污名化及去個人化是發生班級自我傷害事件後,首先要做的處理,前者指的是,讓同儕知道好朋友會選擇如此做,並非他有嚴重精神病,或是他個人的人格過度奇怪,而只是他在面對各種壓力或心情之下(例如:學校課業的不符合期待,人際關係未如自己理想的樣子,家庭氣氛不是自己要的,等等),選擇了激烈的方式表達自己無法外顯的內心語言;後者則是讓同儕知道,一個人會選擇自殺,不是他一個人的因素而已,而是許多原因累積而成,包括上述的種種外在環境壓力;這二個概念對同儕的認知省思是非常重要的,唯有建立同儕對於他人自我傷害的適合解讀,才是避免當事人和其他任何相關的人(例如:自殺者的家人,閨密,感情對象等)變成代罪羔羊。
透明化事件過程和協助同儕做情緒宣洩,是第二個步驟,沒有甚麼事需要成為班上不可以談的秘密,老師越是不坦誠與同學們討論與分享當事人發生的自殺行為,班上的私下耳語就會越多,人言可畏是不變的真理,耳語才更造成當事者與相關連同儕的暗箭;後者尤其是在同學自殺身亡的情況之下,更是重要的介入,團體的哀悼儀式(例如:摺紙鶴,與往生同學寫信,對話,甚至參加公祭等)會是讓同儕們好好表達自己多重情緒的唯一機會,也讓孩子們有機會體會到生命和活著的不容易,更能帶出他們對存在的勇氣與韌性。
以預防的概念來看,剛好可以藉由班級的團體分享,讓每個人談談自己曾經有過的挫折與自我傷害經驗,於是這些透明化類似經驗的同儕,就順理成章地變成我們一級預防的對象,藉此老師們可以私下與這些潛伏的危險群約談,評估是否需要後續更密集的接觸。
自我傷害不管是哪種形式或動機,其實都是孩子們表達內心語言的一種表徵,值得我們用透明和非病態的態度,與他們分享與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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