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主?還是自私?


最近已婚女性墮胎是否需要先生同意的議題,在社會與立法院引起廣大的討論,站在女性對身體自主權的角度來說,女人是應該有權力決定生育與否;然而若是考量婚姻關係的和諧,另一半的意見,也需要獲得尊重。姑且不論支持或是反對的立場,讓我深思的卻是,女性對對自我擁有孕育生命的天賦構造與本能有多少的正確認知?對於性、愛、生命﹙孩子﹚又是怎樣的思考角度?

懵懂懂的青少女,沒有練好「認識自己身體」與「保護自己身體」的基本功,就常會糊裡糊塗的懷了孕、甚至懷孕都不自知,然後就有經常性的墮胎行為、或是找密醫墮胎出問題、或是生下孩子後棄養、或是乾脆奉子成婚……然後打亂了自己人生的腳步,也給孩子一個未知幸福的風險。

--對自我與孩子生命認知不足的女人,有什麼資格談自主?


也常見成年的未婚女性,只要孩子不要老子,只想要個「屬於自己的生命」,就這樣?孩子決定了沒有父親的一生;就算是經濟無虞,她是否有這樣的權力決定一個生命的未來?是否能保證給孩子最完整的成長過程與心理教育?而她自己是否能堅持沒有另一半的人生?

--如果只是將孩子當成私有財產、沒有評估與承擔風險能力的女人,如何談自主?


也有所謂的「第三者」,用「愛的結晶」、「為了所愛的人生育」當理由,但是對孩子公平嗎?孩子終身可能必須背負著私生子的陰影、可能無法公開的承認自己的父親、更可能對自我生命產生質疑;而造成這一切的母親,果真只是因為「愛」?還是只是用孩子來「鞏固」或是「爭取」自我的地位?來獲得經濟生活的資助?還有代理孕母的問題,除了倫理道德的爭議之外,也是一種經濟的誘因。

--變相的讓子宮成為一種「工具」的女人,怎能稱得上是自主?


這些答案只有當事者自己最清楚,也可能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深層的內在想法、或者說,知道了也不願意承認。

我想,女人應該讓自己有正確的觀念與能力,對另一個生命﹙孩子﹚能夠尊重與珍惜,這樣的身體自主權才值得鼓勵與支持!


【珍愛自己】強心咒

享受性愛,要先練好基本功。

具備對自己負責的能力,才有資格為另一個生命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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